Kaspersky Endpoint Security 12.1 for Mac 最终用户许可协议
 
KASPERSKY 最终用户授权许可协议（下称“许可协议”）
 
重要法律声明（针对所有用户）：开始使用本软件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法律协议。
 
在包含许可协议的窗口中单击代表接受的按钮，或输入对应的符号，即表示您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确认，您（作为下载或获取本软件这些服务所针对的组织）已授权接受本许可协议的自然人为您以及代表您签订本许可协议。 此外，您同意受本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约束。这一举动等同于您的签名，表示您已同意接受本许可协议的约束并成为本许可协议中的一方，并承认本许可协议具有与您签署的任何书面协议同等的强制执行力。若您不能完全同意本许可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请取消本软件安装程序，不要安装本软件。
 
如果本软件随附许可合同或类似文件，则该等文件中的本软件使用条款效力优于本许可协议。
 
在单击包含本许可协议的窗口中的接受按钮或输入相应符号之后，您就有权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用本软件。
 
1. 定义
1.1. 本软件指包括任何更新与相关资料的软件。
1.2. 权利持有人（本软件的所有独占性或非独占性权利的所有人）指 AO Kaspersky Lab，一家依照俄罗斯联邦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1.3. 计算机指与软件配套使用且用作软件安装和/或使用载体的硬件（包括个人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工作站、个人数字助理、“智能手机”、手持设备或其他电子设备）与操作系统（包括系统虚拟机）的组合。
1.4. 最终用户（您/您的）- 指作为下载或获取本软件这些服务所针对的组织，该组织授权接受本协议的人员代表该组织执行此操作。 在本协议中，“组织”一词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协会、联合控股公司、信托公司、合资企业、劳工组织、非法人组织或政府机构。
1.5. 合作伙伴指根据与权利持有人达成的协议并在权利持有人的许可下分销本软件的组织或个人。
1.6. 更新是指所有升级、修订、补丁、增强功能、修复、修改、复制、新增或维护包等。
1.7. 《用户手册》指用户手册、管理员指南、参考手册和相关说明性或其他资料。
用户手册的在线版本载于权利持有人网站：https://www.kaspersky.com，必要时可能会更新。
1.8. 激活码是一组独特的字符，可用于激活本软件。
1.9. 密钥文件一表示具有扩展名“.key”的文件，可使用该文件来激活本软件。
1.10. 许可证指给予最终用户的一个文件，带有密钥文件和激活码及有关许可的更多信息。
1.11. Web 门户指由权利持有人提供，用于管理安装的软件和授予的许可、获取软件信息和/或存储所获取的信息以及联系技术支持部门的服务。 可以使用作为 Web 门户的“Company Account”、“Kaspersky Endpoint Security Cloud”。 用于上述目的的所有其他 Web 资源也可使用。
 
2. 许可的授予
2.1. 您将获得一份非独家许可，以便在用户手册或权利持有者的技术支持网站列出的功能范围内使用此软件，但是您务必遵守用户手册中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以及本许可协议中指明的限制以及使用条款。
试用版。如果您已经收到、下载以及/或者安装了本软件的试用版，并为此获得了本软件的评估许可，若无特别说明，您仅可出于评估的目的使用本软件，且仅能在从安装之日算起的一个评估期内使用本软件。 严禁在适用评估期之外或出于其他目的使用本软件。
多环境软件、多语言软件、双媒体软件、多副本、捆绑。如果您使用本软件的不同版本或不同语言版本，如果您是在多种媒体上获得本软件，如果您获得本软件的多个副本，或者如果您得到的软件与其他软件捆绑在一起，安装了本软件所有版本的计算机总数应与您已获得的许可中指明的计算机的数量相对应，但除非许可条款另有规定，否则您获取的各许可授权您在第 2.2 条所指明数量的计算机上安装和使用本软件。
2.2. 您有权使用本软件保护许可证中所载数量的计算机。
2.3. 您有权制作本软件的拷贝，但这种拷贝仅可用于备份的目的，如果您合法拥有的正本丢失、损毁或不可用时，可用拷贝来替换它。 该备份拷贝不可用于其他目的，在您丧失本软件的使用权时，或在您的使用许可过期以后，或在您的使用许可根据您的主要居住国或您使用本软件时所在国家/地区的有效法规，出于任何其他原因而被终止时，您必须将拷贝销毁。
2.4. 自软件激活时起或安装许可密钥文件后（软件的试用版本除外），您有权在许可证中载明的期间获得权利持有人或其合作伙伴提供的以下服务：
- 权利持有人在其网站上或通过其他在线服务发布本软件更新时，通过互联网获得的软件更新。您获得的任何更新都会被视为本软件的一部分，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同样适用于这些更新；
- 通过互联网和技术支持专线电话获得的技术支持；
- 权利持有者获取信息和辅助资源。

根据限制性措施，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东部夏令时间 (EDT) 凌晨 12:00 起，在美国境内，本软件中将不再提供更新功能（包括提供反病毒签名更新和代码库更新）以及 KSN 功能。
 
3. 激活和有效期
3.1. 如果您修改了自己的计算机或变动了安装在计算机上的其他供应商软件，权利持有人可能会要求您重新激活本软件或重新安装许可密钥文件。
3.2. 根据第 2.1 条，您有权在自根据本协议激活本软件之后的一个适用评估期（30 天）内免费使用本软件的试用版本，但前提条件是试用版本并未赋予您通过互联网和技术支持专线获得更新和技术支持的权利。 如果权利持有人设置其他评估期，您将获得通知。
3.3. 您使用软件的许可限于许可证中载明的期间，可通过用户手册中说明的方式查看剩余期间。
3.4. 软件功能取决于所使用的许可类型，在许可证中载明。 软件功能符合用户手册中所述。
3.5. 权利持有人保留使用任何方式和验证程序来验证许可的有效性和/或在您的计算机上安装和/或使用的本软件副本的合法性的权利。 如果没有合适的许可或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执行许可验证，本软件将在功能受限的情况下运行。
3.6. 您同意在使用本软件时，以及在使用通过使用本软件而获得的报告或信息时，遵守国际的、国家级的、州一级的、地区级的以及当地的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隐私、版权、出口控制以及反淫秽的法律法规。
3.7. 除非有特殊规定，否则您不能将本协议授予给您的任何权利以及相应的责任转让给他人。
 
4. 技术支持
4.1. 本协议第 2.4 条中所述的技术支持（软件的试用版除外）根据技术支持规则向您提供。
技术支持服务及其规则请见：https://support.kaspersky.com/。
 
5. 与数据处理有关的条件
5.1. 本节将介绍其他定义：
数据主体 - 表示代表最终用户的自然人和/或直接或间接使用本软件的自然人，包括在最终用户活动范畴内对数据（包括根据某些国家/地区的法律可确定为个人数据的数据）进行传输和处理时所涉及的工人、承包商、员工或最终用户的客户。 数据主体还可能包括向最终用户传达和传输其数据的任何个人。
5.2. 如果使用激活码来激活本软件，为了验证本软件的合法用途，最终用户同意定期向权利持有人提供以下信息：安装的软件的类型、版本和本地化、安装的更新的版本、计算机的标识符以及计算机上的软件安装的标识符、当前授权许可的激活码和唯一激活标识符、操作系统的类型、版本和字长、在虚拟环境中安装软件时的虚拟环境名称，以及提供信息时处于活动状态的软件组件的标识符、受支持的数据源、超时、用户计算机上的日期和时间、协议版本、协议内容类型、协议内容长度、使用的数据压缩类型、激活票证上的签名类型、区域激活中心标识符、使用 SHA1 算法计算出的激活码哈希值、使用 SHA1 算法计算出的票证正文哈希值、授权许可票证创建日期和时间、授权许可激活标识符、当前授权许可票证标识符、授权许可票证序列标识符、授权许可激活日期和时间、授权许可到期日期和时间、授权许可状态、授权许可版本、用户计算机的唯一标识符、授权许可票证标头版本、应用程序名称、传输的数据类型、传输的数据方案版本、操作系统的完整版本、使用的虚拟机的描述。
权利持有人也可以将此类信息用于收集与权利持有人的软件的分发和使用有关的统计信息。
使用激活码，即表示最终用户同意自动传输本条款中指明的数据。 如果最终用户不同意向权利持有人提供此类信息，应使用密钥文件激活本软件。
5.3. 除非最终用户与权利持有人或其合作伙伴之间的单独书面协议中另有规定，否则，权利持有人根据许可协议，特别是第 5 节“与数据处理有关的条件”中的条款以及最终用户可能使用的本软件功能，处理从最终用户接收的所有数据。
5.4. 最终用户自行负责了解用户手册（尤其是与数据处理相关的部分）和权利持有人的隐私政策，该政策对数据处理进行了说明 (https://www.kaspersky.com/Products-and-Services-Privacy-Policy) 并单独确定这些行为是否符合最终用户的要求。
5.5. 最终用户必须遵守适用于使用本软件的法律，包括与机密信息、个人数据和数据保护有关的法律。 在使用无需权利持有人参与而处理数据的本软件组件时，最终用户应负责实施和维持与数据有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 在使用本软件的此类组件期间，最终用户必须根据最终用户的目的（例如生成报告）确定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来保护数据，为数据保密。
5.6. 为厘定各相关责任，就第三方的个人数据而言，尤其是自然人的数据（这些自然人的个人数据在最终用户使用本软件期间被处理），权利持有人和最终用户同意如下：
最终用户应采取所有必要步骤，以使数据主体能够行使其权利，以及向数据主体提供适用法律要求的信息，该等法律包括欧盟第 2016/679 号条例 (Regulation (EU) 2016/679)（《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 13 条和第 14 条（如果数据主体位于欧盟内），或者关于机密信息、个人数据、数据保护或类似内容的其他适用法律。
5.7. 在使用本软件期间（尤其是当最终用户对本软件进行配置以使用卡巴斯基安全网络时），最终用户应全权负责确保对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进行的处理符合法律要求，特别是要遵守条例（欧盟）2016/679（《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条款 6 (1) (a) 到 (f)（如果数据主体位于欧盟内）或与机密信息、个人数据、数据保护或类似主题有关的适用法律。
5.8. 就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而言，如果最终用户希望将处理的合法性建立在数据主体许可的基础之上，在使用本软件之前，最终用户必须确保最终用户的每个数据主体授予满足所有适用法律要求的许可（尤其是当数据主体位于欧盟且《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条款 6 (1) (a) 适用时）。 最终用户保证在处理个人数据之前获得最终用户的每个数据主体同意。
5.9. 权利持有人和最终用户同意，如出现本许可协议条款 5.8 所指明的情况，最终用户将负责证明个人数据的处理已获得有效许可，尤其是应遵守《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条款 7 (1) 的要求（如果数据主体位于欧盟）。 最终用户保证，它能够并且将会随时根据权利持有人的请求，在收到权利持有人请求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之内证明其已获得每个数据主体许可。
5.10. 此外，如出现本许可协议条款 5.8 所指明的情况，最终用户在使用本软件之前，将有义务并且完全自行负责为每个数据主体提供适用法律规定的所有信息以获取许可，尤其是根据《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条款 13 的要求（如果数据主体位于欧盟）。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最终用户在使用本软件之前，有义务为位于欧盟的每个数据主体（或适用法律存在相关规定时）提供权利持有人的隐私政策 (https://www.kaspersky.com/Products-and-Services-Privacy-Policy)。
5.11. 如果最终用户违反本许可协议（尤其是最终用户未能获得数据主体的有效许可），和/或未能获得充分的有效许可，和/或未能证明和/或迟延证明其已获得数据主体的有效许可，和/或违反本协议下的任何其他义务，则其应就所导致的任何损害对权利持有人承担所有责任。
5.12. 如果第三方（尤其是监管数据保护机构）以最终用户未能履行第 5 节“与数据处理有关的条件”中规定的义务为由向权利持有人提出索赔，则最终用户应向权利持有人作出赔偿。
5.13. 如果您使用权利持有人的更新服务器下载更新，则最终用户为了提高更新程序的效率，同意定期向权利持有人提供以下信息：软件 ID (AppID)、活动授权许可 ID、唯一软件安装 ID (InstallationID)、唯一更新任务启动 ID (SessionID)、软件版本 (BuildInfo)。
权利持有人也可以将此类信息用于接收与权利持有人的软件的分发和使用有关的统计信息。
从权利持有人更新服务器上下载更新，即表示最终用户同意自动传输本条款中指明的数据。 如果最终用户不同意向权利持有人提供这些信息，最终用户必须从《用户手册》中提及的本地共享文件夹获取更新。
 
6. 限制
6.1. 除了适用的法规赋予您不可放弃的权利，您不能对本软件及其任何部分进行模拟、复制、租用、借出、出租、出售、修改、反编译、或反向工程，也不能反汇编或创建本软件的衍生工程；您不能将本软件的任何部分破译为人类可读的形式，也不能转让本授权软件或其子集，也不能许可任何第三方这样做；除非有适用法律明确禁止这些限制，则情况另当别论。 本软件的二进制代码或源代码不得用于再次创建作为本软件专有信息的程序运算法则或进行再次创建作为本软件专有信息的程序运算法则的反向工程。 本许可协议未明确授权之所有权利归权利持有人和/或其供应商所有（若适用）。 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本软件的行为将导致本协议及根据本协议授权的许可立即及自动终止，并可能引起针对您的刑事和/或民事诉讼。
6.2. 您不能将本软件的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
6.3. 您不能把被视为权利持有人机密数据的激活码和/或密钥文件提供给第三方，或允许第三方获得激活码和/或密钥文件。
6.4. 您不能向任何第三方租用、出租或借出本软件。
6.5. 您不能使用本软件来创建用以探测、阻止或处理《用户手册》中所述威胁的数据或软件。
6.6. 如果您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和条件，您的密钥文件可能会被阻止。
6.7. 如果您使用本软件的试用版，您无权获得本协议条款4中指定的技术支持，并且您无权将本软件的许可或使用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6.8. 按照法律法规，违反者应承担违反本软件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7. 有限保证和免责声明
7.1. 权利持有人保证本软件将切实按照用户手册中的规范和说明来运作，但是本有限担保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w) 权利持有人明确宣称不负任何担保责任的用户计算机自身的缺陷及相关的违规； (x) 由于以下原因导致的失灵、缺陷或故障，包括：误用； 滥用； 事故； 疏忽； 安装、操作或维护不当； 盗窃； 人为破坏； 天灾； 恐怖主义活动； 电源故障或浪涌； 伤亡事故； 更改、未经允许的改装，或由除权利持有人之外的其他方进行的维修； 或其他第三方或您的行为、或超过权利持有人合理控制范围的原因； (y) 首次出现后，您未尽快报告给权利持有人的缺陷； 以及 (z) 您的计算机上所安装硬件和／或软件组件导致的不兼容。
7.2. 您认可、接受并同意，没有任何一款软件可以做到完全无误，我们建议您定期适时对您的计算机进行适度备份。
7.3. 权利持有人不担保本软件在《用户手册》或本协议所述的条件遭到违反时仍能毫无差错地运行。
7.4. 权利持有人不担保本软件在您没有定期下载安装本协议条款 2.4 中说明的更新时仍能毫无差错地运行。
7.5. 权利持有人不保证在许可证载明期限终止或因任何原因终止本软件使用许可之后，还能保护计算机免受用户手册中所述威胁。
7.6. 您确认，本软件将以权利持有人默认的标准设置提供，且您应自行负责配置本软件，以满足自身需求。
7.7. 本软件照原样出售。关于本软件的使用和性能，权利持有人不做任何陈述和担保。 除了适用法律规定不得限制或排除之任何担保、条件、陈述或条款，权利持有人及其合作伙伴在其他任何事宜上，包括并不限于未侵犯第三方权利、商业适销性、令人满意的质量、完整性或特定目的适用性等方面，不再作出任何担保、条件、陈述或条款（无论其为明示的或暗示的，也无论其是否基于成文法、普通法、习惯法、惯例或其他法律或法规的要求）。 您应承担所有故障以及性能方面的所有风险，您为了达到您需要的结果而选择了本软件，应为本软件的安装、使用及其所带来的各种后果承担责任。 在不限制上述条文的情况下，权利持有人不会宣称也不会担保本软件没有任何错误或不会导致中断或其他失败，或本软件一定能够满足您的任何或全部要求，不管这些要求是否被透露给了权利持有人。
 
8. 赔偿责任的排除和限制
8.1. 您确认并同意本软件将参与执行必要的操作，以便实现性能。
8.2.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程度内，权利持有人或其合作伙伴将不为任何特殊性损害、附带性损害、惩罚性损害、间接性损害或继起性损害而负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利润的损失或保密性信息或其他信息的损失的赔偿；对业务中断、隐私损失、数据或程序的损害、报废或损失的赔偿；还包括对任何没有尽到责任的赔偿，包括成文法规定的责任、诚信责任、对产品进行合理维护的责任；对疏忽、经济损失、其他金钱损失以及其他任何损失的赔偿），而这些损害是因为使用本软件所导致的，或以任何形式与本软件的使用相关的；或因缺乏使用本软件的能力所造成的；或因通过本软件提供或未能提供支持服务或其他服务、信息、软件和相关内容所造成的；或因本软件的使用所造成的；或因本许可协议的任何条款所导致或与之有关联的；或因违背合同的行为或任何侵权（包括疏忽、虚假陈述或基于严格责任理论应承担的义务或责任）所造成的；或因违背任何法定职责或违背权利持有人或它的任何合作伙伴的担保所造成的，即使权利持有人或任何合作伙伴已经被告知存在这种损害赔偿的可能性亦是如此。

8.3. 如果本许可协议中的任何免责声明、排除或限制条款违反适用法律的规定，那么这些免责声明、排除或限制条款则不适用于您，但其他所有的免责声明、排除或限制条款对您继续具有约束力。
 
9. GNU 和其他第三方授权许可
9.1. 本软件可能包括一些授权（或再授权）用户使用的软件程序，这种授权来自“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General Public License，GPL）或其他类似的免费软件许可，它允许用户复制、修改以及再分发某些程序或某些程序中的一部分（包括其他权利），并允许用户得到源码（“开源软件”）。 如果这类许可证规定，在以可执行的二进制格式将任何一种软件发布给某人时，应同时向其提供源码，那么，用户可以发电子邮件到 source@kaspersky.com 提出要求，获得源码，或者该源码随本软件被提供。 如果任何开源软件许可证规定权利持有人须向用户提供的关于使用、复制或修改开源软件的权利比此协议中规定的相应权利更宽，那么这种权利将替代本协议中所列出的权利和限制。
 
10. 知识产权归属
10.1. 您同意，本软件及其作者、系统、概念、操作方式、文件和本软件中包含的其他信息，都属于权利所有人或其合作伙伴独家拥有的知识产权和／或珍贵的商业秘密；权利所有人及其合作伙伴受到适用的民法和刑法的保护，也受俄罗斯联邦、欧盟、美国以及其他国家的版权法、商业机密法、商标法和专利法以及国际条约的保护。 本协议并不授予您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任何权利，包括权利持有人和/或者其合作伙伴的任何商标或服务标志（“商标”）。 您只可以在遵守关于商标使用的普遍接受规则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这些商标，包括标明商标拥有人的姓名，在打印由本软件所制作的文件时必须注名商标拥有人。 以这种方式使用任何一种商标，并不赋予您对于那种商标的所有权。 权利持有人和／或其合作伙伴拥有并保留本软件自身的或对于本软件的所有的权利、名称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错误更正、改进、更新或对本软件的其他形式的修改（无论这种修改是由权利持有人还是由任何第三方所执行的）、以及所有的版权、专利、商业秘密权、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 即使您已拥有、安装或使用本软件，您也不能获得本软件中知识产权的所有权；除非本协议明确规定，否则您并不能获得针对本软件的任何权利。 本软件的所有复制版都必须包含本软件中出现的相同知识产权通知。 除本协议说明的以外，本协议不会赋予您本软件的任何知识产权；您认可：本协议所赋予您的许可（下文将进一步解释）只向您提供在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之前提下有限使用本软件的权利。 权利持有人保留本协议中没有明确赋予您的所有的其他权利。
10.2. 您同意不以任何方式修正或更改本软件。 您不得在本软件的任何拷贝中移除或改变任何版权通知或关于专利所有权的其他通知。
 
11. 管辖法律；仲裁
11.1. 在不与法律规则和原则冲突的前提下，本协议将受俄罗斯联邦的法律的约束，并应按照这些法律进行解释。 本协议不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约束，该公约的使用被本协议明确地被排除在外。 任何肇因于对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或应用的争端，或任何因违反本协议条款而带来的争端，除非能通过直接谈判得到解决，都应由莫斯科的俄罗斯联邦工商委员会的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来解决。 由仲裁员作出的任何裁决都是最终裁决，对当事各方具有约束力，并且这个仲裁作出的任何判决可被在任何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强制执行。 第 11 款中的任何条款都不会阻止缔约方从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寻求或获得公平的救助，无论是在仲裁程序之前、期间或之后。

12. 法律诉讼期限
12.1. 通过这份协议所进行的交易，如引起法律诉讼，从诉因产生之日或发现诉因之日算起，如已超过一 (1) 年，双方均不得再提起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例外：针对侵犯知识产权所采取的法律诉讼可在相关的成文法规定的最长期限内提出。
 
13. 完整协议；条款可分割性；无豁免
13.1. 本协议是您和权利持有人之间的完整协议，取代之前任何其他的与本软件或与本协议的内容相关的任何口头的或书面的协议、建议、通报或广告。 您承认您已阅读本协议，理解并同意遵守其条款。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理由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失效、或无法执行，则该条款将被更狭义地阐释，以便使其变得合法和可执行，但协议的整体将不会因此而失效。本协议将尽可能地保留它的本意，本协议其余部分将在法律或衡平法允许的最大程度内继续完全有效。 对本协议任何条文或条件的任何弃权只有以书面方式作出并经您和权利持有人授权代表签署方为有效，但即使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文的任何行为弃权，也不意味着对任何先前、现在或后续的违反行为亦表示弃权。 权利持有人未能坚持或未能严格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任何权利，不应被阐释为放弃该等条款或权利。
 
14. 权利持有人联系信息
如果您有关于本协议的任何问题或因任何理由希望与权利持有人进行联络，请联络我们的客户服务部：
 
AO Kaspersky Lab, Bldg. 3, 39A, Leningradskoe Shos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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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info@kaspersk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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