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spersky Endpoint Security 12.1 for Mac 最終使用者產品授權協議
 
卡巴斯基最終使用者產品授權協議 (以下稱「授權協議」)
 
致所有使用者之重要法律通知：請於開始使用軟體前，仔細閱讀下列法律協議。
 
按下產品授權協議視窗中代表接受的按鈕，或輸入相應的符號，即表示您作為下載或取得軟體的組織，確認以受法律約束的方式，授權該名接受產品授權協議的自然人代表您簽訂此產品授權協議。 此外，您同意受本產品授權協議之條款與條件的約束。該動作表示您已於本產品授權協議簽名，同意受本產品授權協議約束及成為本產品授權協議之一方，並同意本產品授權協議與您簽署之透過談判達成的任何書面協議一樣，具有可強制執行性。 如不同意本產品授權協議的所有條款與條件，請取消軟體安裝且切勿安裝軟體。
 
若軟體隨附授權合約或類似文件，則該文件中的軟體使用條款將優先於現有授權協議。
 
按下產品授權協議視窗中的「接受」按鈕或輸入相應符號後，您有權按照本產品授權協議的條款與條件來使用軟體。
 
1. 釋義
1.1. 軟體係指包括任何更新與相關資料的軟體。
1.2. 權利持有人（軟體一切權利之所有人，無論專有與否）係指 AO Kaspersky Lab，一家根據俄羅斯聯邦法律成立的公司。
1.3. 電腦係指硬體（包括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工作站、個人數位助理、「智慧型手機」、手持裝置或其他電子裝置）和作業系統（包括系統虛擬機）的組合，是軟體設計目標及軟體安裝和/或使用所在之處。
1.4. 最終使用者（您/您的）係指下載或獲得本軟體之組織，並特此聲明該組織已授權接受本產品授權協議者代表其下載或獲得該軟體。 就本協議之目的而言，「組織」一詞包括（而不限於）任何合夥公司、有限公司、企業、協會、聯營公司、信託、合營企業、勞工組織、非法人團體或政府機關。
1.5. 合作夥伴指根據與權利持有人的協議及授權分銷軟體的組織或個人。
1.6. 更新指所有升級、修訂、修補、增強、修正、修改、複製、新增或維護套件等。
1.7. 使用者手冊是指使用者手冊、管理員指南、參考書籍以及相關說明性或其他資料。
使用者手冊的線上版本請見權利持有人的網站：https://www.kaspersky.com，必要時可能會進行更新。
1.8. 啟動碼是一組獨特的字元，可用於啟動軟體。
1.9. 金鑰檔案係指副檔名為「.key」的檔案，可用於啟動軟體。
1.10. 授權憑證係指一份給予最終使用者的文件，其中隨附金鑰檔案和啟動碼，以及關於授權的進一步資訊。
1.11. 網路入口網站係指由權利持有人提供的服務，用於管理已安裝的軟體和授予的授權，並用於獲取和/或儲存從軟體獲得的資訊以及聯絡技術支援。 作為一個網路入口網站，可以使用「公司帳戶」、「Kaspersky Endpoint Security Cloud」。 也可以使用任何其他用於上述目的的網路資源。
 
2. 授權許可
2.1. 倘您遵守本使用者手冊中指明的所有技術要求，以及本產品授權協議中所載的限制及使用條款，則在該權利持有人之技術支援網站上所述功能範圍內，即可授予您使用該軟體的非獨有產品授權。
試用版。倘您已收到、下載及／或安裝軟體試用版，並謹此獲授軟體的評估許可，則除非另有指明，否則，自初始安裝之日起，您僅可將軟體用作評估用途，及僅可於適用評估期內適用。 嚴禁將軟體用於任何其他用途，或於適用評估期外使用。
多環境軟體；多語言軟體；雙媒體軟體；多副本；搭配安裝。若您使用不同版本的軟體或軟體的不同語言版本、透過多種媒體接收軟體、以其他方式接收軟體的多個副本，或收到的軟體與其他軟體組成一個套件，則允許安裝軟體（所有版本）的總電腦數量，須與您獲取之諸授權所指定的電腦數量一致，前提是每個獲取之授權讓您有權可於第 2.2 點條款中所指定之數量的電腦上安裝與使用軟體（除非授權條款另有規定）。
2.2. 您有權根據授權憑證上指定的電腦數量來使用軟體，以保護這些數量的電腦。
2.3. 您有權製作軟體副本，但僅可用於備份用途，及僅可於合法擁有的正本遺失、損毀或不可用時予以更換。 備份副本不可用於其他用途，並須於您無權使用軟體、授權到期，或者因根據您的主要居住國或使用軟體所在國家之現行法例等任何其他原因被終止時予以損毀。
2.4. 在啟動軟體或安裝授權密鑰檔案後（軟體的試用版除外），您即有權在授權證書規定的時間內，從權利所有人或其合作夥伴中獲得下列服務：
- 於權利持有人在網站發佈更新時或透過其他線上服務，從網際網路獲取軟體更新。您可能收到的任何更新將成為軟體的一部分，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適用於這些更新；
- 透過網際網路及技術支援電話專線獲得技術支援；
- 存取權利持有人的資訊與輔助資源。

根據相關限制性措施，從 2024 年 9 月 10 日東部夏令時間 (EDT) 凌晨 12 點起，在美國境內使用的軟體將無法提供更新功能（包括防毒軟體簽章更新和程式碼庫更新）和 KSN 功能。
 
3. 啟動及期限
3.1. 倘您修改您的電腦或變更其中安裝之其他供應商的軟體，則權利持有人可能要求您重新啟動軟體或安裝授權金鑰檔。
3.2. 根據本協議，您有權按照第 2.1 條所述規定，於單一適用評估期（軟體啟動後起算 30 天）內免費使用軟體試用版，惟試用版概不授權您透過網際網路及技術支援電話專線獲得更新及技術支援。 倘權利持有人設置其他適用評估期，您將會獲得通知。
3.3. 您對軟體的使用授權僅限於授權證書規定的時間內，剩餘的可用時間可透過使用手冊所述方法進行查詢。
3.4. 軟體功能取決於使用的授權類型，這些在授權證書中已載明。 軟體功能符合使用者手冊所述。
3.5. 權利持有人保留權利，得以採取任何方法與驗證流程驗證產品授權有效性及/或您電腦上所安裝及/或使用的軟體副本的合法性。 如果沒有適當的授權或無法在合理的時間內執行授權驗證，則軟體的功能將受到限制。
3.6. 您同意在使用軟體及因使用本軟體而產生的任何報告或資料時，將遵守所有適用的國際、國家、州、地區及地方法律及規例，包括但不限於私隱、版權、出口管制及反淫穢法。
3.7. 除本協議另有明確規定外，您不得轉讓或轉易根據本協議授予您的任何權利或均此賦予您的任何義務。
 
4. 技術支援
4.1. 本協議第 2.4 條所述的技術支援根據技術支援規則向您提供（軟體試用版除外）。
技術支援服務及其規則詳列於：https://support.kaspersky.com/。
 
5. 資料處理相關條文
5.1. 本章節提供額外定義說明：
資料當事人 – 係指代表最終使用者及/或直接或間接使用軟體的自然人，包括最終使用者的工作人員、約聘人員、員工或客戶，其資料因最終使用者活動而傳輸與處理者，包括依部分國家/地區的法律可能判定為個人資料的資料。 資料當事人可能還包括將其資料告知與傳輸給最終使用者的任何個人。
5.2. 使用啟動碼啟動軟體時，為驗證軟體為合法使用，最終使用者同意定期提供權利持有人下列資訊：所安裝軟體的類型、版本及當地語系、所安裝更新的版本、電腦的識別碼及該電腦上的軟體安裝識別碼、啟動碼及目前授權的啟動唯一識別碼、作業系統的類型、版本及字組大小、虛擬環境名稱（若軟體安裝於虛擬環境）、提供資訊當時所使用的軟體元件之識別碼、支援的資料來源、逾時、使用者電腦上的日期與時間、協定版本、協定內容類型、協定內容長度、使用的資料壓縮類型、啟動票證上的簽章類型、區域啟動中心識別碼、SHA1 演算法計算的啟動碼雜湊、SHA1 演算法計算的票證內容雜湊、授權票證建立日期與時間、產品授權啟動識別碼、目前授權票證識別碼、授權票證順序識別碼、產品授權啟動日期與時間、授權失效日期與時間、授權狀態、授權版本、使用者電腦的唯一識別碼、授權票證標題版本、應用程式名稱、傳輸的資料類型、傳輸的資料模式版本、作業系統的完整版本、所用虛擬機的說明。
權利持有人亦可利用該等資訊收集有關權利持有人之軟體的發布與使用的統計資訊。
使用啟動碼，即代表最終使用者同意自動傳輸本段中指定的資料。 如果最終使用者不同意提供此資訊給權利持有人，應使用金鑰檔案啟動軟體。
5.3. 除非最終使用者與權利持有人或其合作夥伴之間另有書面協議，否則權利持有人會依照授權協議，特別是第 5 節「資料處理相關條文」中的條款內容，以及最終使用者可能使用的軟體功能，處理從最終使用者取得的所有資料。
5.4. 最終使用者必須自行熟悉使用者手冊的內容（特別是資料處理相關事宜）以及說明資料處理事宜的權利持有人隱私權政策（https://www.kaspersky.com/products-and-services-privacy-policy），然後自行判定其是否遵循最終使用者的要求。
5.5. 最終使用者必須遵循使用軟體的適用法律，包括機密資訊、個人資料、資料保護等相關法律。 在沒有權利持有人參與的情況下使用軟體元件處理資料時，最終使用者必須負責執行並維持資料的保密與安全措施。 在根據最終使用者之目的（例如產生報告）使用該等軟體元件時，最終使用者必須針對資料保護與保密而決定適合的技術與組織措施。
5.6. 鑒於就第三方（尤其是自然人，最終使用者使用軟體時會處理其個人資料）個人資料之各自責任已明確判定，權利持有人與最終使用者同意如下：
最終使用者應採取所有必要步驟，以讓資料主體能夠行使其權利，並向資料主體提供相關法律（例如歐盟規範第 2016/679 號（通用資料保護規範，簡稱「GDPR」）第 13 和 14 條）或其他機密資訊、個人資料、資料保護或類似內容之相關法規所要求的資訊。
5.7. 使用軟體期間，特別是最終使用者將軟體設為使用 Kaspersky Security Network 時，最終使用者必須負起全責確認資料當事人之個人資料的處理是否合法，特別是要遵循歐盟規範 2016/679（通用資料保護規範，簡稱「GDPR」）6（1）（a）至（f）的條款內容（若資料當事人位於歐盟境內）或機密資訊、個人資料、資料保護或類似內容的相關適用法律。
5.8. 根據資料處理的法律基礎，如果最終使用者想要依據其資料當事人是否同意來衡量處理是否合法，最終使用者必須確認已在使用軟體前取得各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且這些同意聲明符合適用法律的一切要求，特別是資料當事人位於歐盟境內且適用 GDPR 第 6（1）（a）條的情況。 最終使用者保證在處理個人資料前已取得各資料當事人的同意。
5.9. 權利持有人與最終使用者彼此同意在符合本產品授權協議第 5.8 目之情形時，最終使用者應負責提供個人資料處理的有效同意證明，若資料當事人位於歐盟境內，尤應遵循 GDPR 第 7（1）條的規定。 最終使用者保證自身有能力且將會在權利持有人於任何時候提出要求後 5 個工作天內，提供各個資料當事人均已同意的證明。
5.10. 此外，在符合本產品授權協議第 5.8 目之情形時，最終使用者在使用軟體前，有義務且必須自行負責為各個資料當事人提供適用法律要求的一切資訊，以取得其同意，特別是遵循 GDPR 第 13 條規定（若資料當事人位於歐盟境內）。 特別是最終使用者在使用軟體前有義務為在歐盟境內的各個資料當事人，或在適用法律要求下，為其提供權利持有人的隱私權政策（https://www.kaspersky.com/products-and-services-privacy-policy）。
5.11. 對於違反本產品授權協議而對權利持有人造成的任何損害，最終使用者應擔負完全責任，特別是在最終使用者未能取得資料當事人之有效同意的情況，包括：未能取得足夠的有效同意、缺乏證明、資料當事人的有效同意證明過期，及/或任何其他違反本協議義務的情形。
5.12. 最終使用者對於未能按照第 5 節「資料處理相關條文」所述執行義務而導致第三方（特別是資料保護主管機關）向權利持有人提出訴訟時，最終使用者應賠償權利持有人。
5.13. 若您使用權利持有人的更新伺服器下載更新，為提升更新程序的效率，最終使用者同意定期提供以下資訊給權利持有人：軟體 ID (AppID)、啟動授權 ID、軟體安裝唯一 ID (InstallationID)、更新工作啟動唯一 ID (SessionID)、軟體版本 (BuildInfo)。
權利持有人亦可利用該等資訊接收有關權利持有人之軟體的發佈與使用的統計資訊。
從權利持有人的更新伺服器下載更新，即代表最終使用者同意自動傳輸本條款中指定的資料。 如果最終使用者不同意向權利持有人提供這項資訊，最終使用者即必須從本機共用資料夾取得更新，如使用者手冊中所述。
 
6. 限制
6.1. 您不得對軟體進行仿傚、複製、出租、出借、租賃、銷售、修改、反譯或反工程，或基於軟體或其中任何部份反組合或建立衍生作品，惟適用法例授予您的不可放棄權利除外，及您不得以其他方式將軟體的任何部份轉為人類看得懂的格式，或轉讓經授權軟體或其任何子集，亦不得允許任何第三方如此行事，除非適用法律明文禁止上述限制。 不得使用軟體的二進位碼或原始程式碼或對其進行反工程，以重建專有的程式演算法。 權利持有人及/或其供應商 (如適用) 保留本協議未明確授出的所有權利。 任何未經授權使用軟體的行為，均將導致本協議及據其授予的授權立即自動終止，並可能導致您面臨刑事及／或民事訴訟。
6.2. 您不得轉讓軟體的使用權利予任何第三方。
6.3. 您不得提供啟動碼及/或金鑰檔案予任何第三方，或允許第三方獲得被視為屬權利持有人機密資料的啟動碼及/或金鑰檔案。
6.4. 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租、租賃或出借軟體。
6.5. 您不得使用軟體建立資料或軟體，以偵測、封鎖或處理使用者手冊所述威脅。
6.6. 若您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和條件，您的金鑰檔案可能會被封鎖。
6.7. 倘您使用軟體的試用版，則無權獲得本協議第 4 條指明的技術支援，亦無權向任何第三方轉讓軟體的授權或權利。
6.8. 按照法律法規，違反者應承擔違反軟體智慧財產權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
 
7. 有限保證及免責聲明
7.1. 權利持有人保證軟體將實質依照使用者手冊所載的規格與說明執行，惟該有限保證不應適用於以下情況： (w) 權利持有人明確放棄任何保固責任的電腦缺陷及相關侵權； (x) 因下列因素而造成的功能失常、缺陷或故障：不當使用； 濫用； 意外； 疏忽； 不當安裝、操作或維護； 失竊； 破壞公私財產的行為； 天災； 恐怖行動； 停電或電力突波； 傷亡； 由權利持有人以外之任何一方進行的更改、未獲准的修改或修復； 或是超出權利持有人合理控制範圍之任何其他第三方或您的行為或原因； (y) 您未於缺陷首次出現後在實際可行範圍內盡速告知權利持有人的任何缺陷； 以及 (z) 您電腦上所安裝硬體及/或軟體元件造成的不相容情形。
7.2. 您確認、接受及同意，軟體概不確保不會出錯，並已獲建議按照適合於您的頻率及可靠性進行電腦備份。
7.3. 倘違反使用者手冊或本協議所述條款，權利持有人概不就軟體會正常運作提供任何擔保。
7.4. 倘您未定期下載本協議第 2.4 條所指定的更新，權利持有人概不就軟體會正常運作提供任何擔保。
7.5. 權利持有人不保證在授權憑證載明期限終止或因任何原因終止本軟體使用授權之後，還能保護電腦免受使用者手冊中所述威脅。
7.6. 您確認軟體依預設將以權利持有人標準設定提供，且您必須自行設定軟體以滿足自身需求。
7.7. 軟體以「現狀」提供，權利持有人概不就其使用或性能作出任何陳述或提供任何保證。 除範圍不可被適用法律排除或限制的任何保證、條件、陳述或條款外，權利持有人及其合作夥伴概不就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於不侵犯第三方權利、適銷性、質量令人滿意、完整性或適合特定用途）作出任何保證、條件、陳述或條款（不論明示或暗示，及不論透過法例、普通法、習俗、慣例或其他方式）。 選用軟體以達到預期結果的性能及責任，以及軟體安裝、使用及其結果的所有故障及全部風險，均由您承擔。 在不限制上述規定的前提下，權利持有人概不就軟體將不會出錯或不受中斷或出現其他故障，或軟體將滿足您的任何或所有要求（不論有無告知權利持有人）作出任何陳述或提供任何保證。
 
8. 責任免除及限制
8.1. 您承認並同意，本軟體將參與到執行所需的動作中。
8.2.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無論如何，權利持有人或其合作夥伴概不會就產生於或以任何方式有關於使用或無法使用軟體、透過軟體或以其他方式因使用軟體或以其他方式根據或就本產品授權協議的任何條文提供或未能提供的支援或其他服務、資料、軟體及相關內容，或產生於違反合約或任何侵權行為 (包括疏忽、失實陳述、任何嚴格的責任、義務或職責) 或違反任何法定義務或違反權利持有人或其任何合作夥伴的任何保證的任何特殊、附帶、懲罰性、間接或相應而生的損害 (包括但不限於利益或機密或其他資訊的損失、營業中斷、缺乏隱私、資料或程式損毀、損壞及損失、未能履行任何義務 (包括任何法定義務、誠信義務或合理審慎義務)、疏忽、經濟損失及任何其他金錢或其他損失等造成的損害) 承擔任何責任，即使權利持有人或任何合作夥伴已獲悉該等損害的可能性。

8.3. 此外，倘本協議中的任何免責聲明、免除或限制按照適用法律不可被免除或限制，則僅該免責聲明、免除或限制不適用於您，而您繼續受所有餘下免責聲明、免除及限制的約束。
 
9. GNU 與其他第三方授權
9.1. 軟體可能包含根據 GNU 通用公共授權（GPL）或其他類似免費軟體授權而授權（或轉授權）予使用者的若干軟體程式，而免費軟體授權包括允許使用者複製、修改及轉散佈若干程式或其部分，並允許使用者存取原始程式碼（「開放原始程式碼軟體」）的權利。 倘該等許可規定，按可執行二進位格式分銷的軟體亦須同時提供原始程式碼予使用者，則應發送請求至 source@kaspersky.com 索取原始程式碼或在軟體中附上原始程式碼。 倘任何開放原始程式碼軟體授權要求權利持有人提供的使用、複製或修改開放原始程式碼軟體程式的權利大於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則該等權利優先於本協議的權利及限制。
 
10. 智慧財產權
10.1. 您同意軟體及著作權、系統、概念、運作方法、文件及軟體所載其他資料，均屬權利持有人或其合夥夥伴的專有智慧財產及/或重要商業秘密，而權利持有人及其合夥夥伴（如適用）均受俄羅斯聯邦、歐洲聯盟及美國民事及刑事法律、版權、商業秘密、商標及專利法律，以及其他國家及國際條約保護。 本協議概不授予您智慧財產的任何權利，包括權利持有人及／或其合作夥伴的任何商標或服務標記（「商標」）。 您僅可按照認可的商標慣例，將商標用於識別軟體產生的列印輸出，包括商標所有人名稱的識別。 對商標的任何上述使用，概不賦予您商標的任何擁有權權利。 權利持有人及/或其合作夥伴擁有並保留其於軟體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及權益，包括但不限於軟體的任何錯誤更正、增強、更新或其他修改 (無論由權利持有人或任何第三方作出)，及其所有版權、專利、商業秘密權、商標及其他智慧財產權。 您管有、安裝或使用軟體，概不構成向您轉讓軟體智慧財產的任何所有權，而除本協議明確載明外，您將不會獲得與軟體有關的任何權利。 根據本協議製作的所有軟體副本，均須載有與軟體所載者相同的專有聲明。 除本協議另有載明外，本協議概不授予您軟體的任何智慧財產權，且您確認本協議授予的授權（如本文進一步定義所述）僅為您提供依據本協議條款與條件有限用途的權利。 權利持有人保留本協議未明確授予您的所有權利。
10.2. 您同意不會以任何方式修改或更改軟體。 您不可刪除或更改任何軟體副本的任何版權聲明或其他專有聲明。
 
11. 管轄法律；仲裁
11.1. 本協議將根據俄羅斯聯邦法律管轄並據此詮釋，不論是否存在法律規則及原則抵觸。 本協議不受《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管轄，而該公約的應用已被明確排除。 產生於本協議條款詮釋或應用或其任何違反的任何爭議，除非透過直接協商解決，否則，均須於俄羅斯聯邦莫斯科市俄羅斯聯邦工商會國際商事仲裁院解決。 仲裁員作出的任何裁決須為最終及對各方均具約束力，而該仲裁裁決的任何判決可由任何具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強制執行。 第 11 條的任何條文概不妨礙一方向具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尋求或獲得衡平法濟助，無論是在仲裁程序之前、期間或之後。

12. 訴訟期限
12.1. 於訴訟原因發生或被發現發生一（1）年後，本協議任何一方概不得就本協議下的交易提起訴訟（無論其形式如何），惟有關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訴訟可於最長適用法定期限內提起。
 
13. 完整協議；不可分割；無豁免
13.1. 本協議是您與權利持有人之間的完整協議，並取代先前就軟體或本協議標的事宜作出的任何其他口頭或書面協議、建議、通訊或廣告。 您確認已閱讀本協議、了解及同意受其條款約束。 倘具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因任何原因認為本協議任何條文全部或部份無效、失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則該條文的詮釋範圍將予縮小，以使其合法及可強制執行，而完整協議不會因此失效，及本協議餘下條文將於法律或衡平法所允許的最大範圍內繼續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同時盡可能保留其原本用意。 本協議任何條文或條件的豁免一律無效，除非為書面形式並經您和權利持有人的獲授權代表簽署，惟對任何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文的行為的豁免，概不構成豁免任何先前、並存或隨後的違反行為。 權利持有人未能遵守或嚴格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文或任何權利，概不得解釋為放棄任何該條文或權利。
 
14. 權利持有人聯絡資料
倘您對本協議有任何疑問，或因任何原因希望聯絡權利持有人，請聯絡我們的客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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